胶州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2016年5月20日在胶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委“抢抓四个机遇,加速弯道超越,确保青岛领先,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2015年先后获得了“全省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等七项省级以上荣誉。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安宁和谐。护航“平安胶州”和“四城”建设,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工作,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32件872人,提起公诉1233件1507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毒等重大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33件335人,提起公诉482件528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20人。对李世旭等9人贩卖毒品、张敦会故意杀人等33人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案件,从快批捕、从快审查后及时移交青岛市院予以严厉打击。所办案件准确率始终保持100%,严重暴力和涉毒犯罪得到有效遏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对148件217人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了不批捕决定,对30件53人作了不起诉处理;从快起诉适用速裁程序案件252件260人,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和公开听证等制度,化解矛盾,促成和解案件17件25人。 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件24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5件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查办的青岛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海涛(副厅级)、青岛早报原总经理曲呐(正处级)受贿案等大要案,有力震慑了职务犯罪行为。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小官巨腐”的查处力度,立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件13人,追回涉农补贴50余万元。严厉打击行政执法部门的“乱作为、不作为”行为,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人。创新预防模式。与政府15个涉农部门联合会签的《加强惠农资金检察监督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以“两办”文件向全市进行转发,有效强化了对惠农资金的监督。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3.3万名农村党员干部,通过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和“党员先锋网”“胶州先锋数字电视点播频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集中开展了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人员深入临空经济区征迁等重大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全年提供各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52次。 依法保障经济发展秩序。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批捕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犯罪11件12人,提起公诉8件15人。对以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贷款50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从快批捕;将对外发布虚假劳务派遣业务信息,骗取保证金370余万元的香港捷凯国际劳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依法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维护了正常金融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将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硝酸钠并进行销售的丁某,依法快速提起公诉,并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联合执法,收到良好效果。开展环境执法监督,改单纯的被动式案件监督为寓配合于监督之中,通过向环保局、法院执行局提出检察建议并主动跟进监督,使长期未执结的6起环保处罚执行案件得以执行,对另6起未结案件通过采取司法拘留、纳入失信黑名单、电视台曝光等强制措施督促继续履行。 二、强化诉讼监督和自身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通过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追捕6人,追诉23人,防止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提起抗诉3件4人,法院采纳2件3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0件,监外执行违法6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法2件;对全市近400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集中检查,审查司法局提请社区服刑人员特赦案件15件。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48件,协助办理二审民事案件15件、省院采纳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20件,成功办理执行监督7件,组织公开听证15次,成功举办全省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现场会。在办理姜某因交通肇事一案申请监督时,通过抗诉,改判由车主承担责任,为姜某挽回了近20万元赔偿款。 规范内部司法监督。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司法办案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对2013年以来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查出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59处,建立起个人、部门、全院“三本台帐”,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见措施、见成效。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坚持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制作、审批均在网络系统内进行,实现了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创新推行规范司法新机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将查、评、谈、改贯穿全部案件办理过程,并将评查结果列入干警绩效考核。“面对面约谈”反馈纠错机制和“检委会评议案件汇报质量”制度被最高检“地方检察工作亮点”简报转发。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司法理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年先后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进行调研视察、公开听证、举行座谈,并就侦监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强力推进检察权阳光运行。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两微一端”、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途径,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20件、法律文书858份;依法公开审查、公开宣告36件64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并监督。创新代表委员联络宣传机制。实施代表委员点评检察工作制度,先后9次邀请省、青岛和胶州市三级代表、委员在《检察日报》点评我院工作,实现了检察宣传与代表联络的有机融合,其做法被写入2015年青岛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三、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全力维护群众权益 依法处理群众诉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全年共办理不法企业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7件9人。办案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缴纳欠薪或协调、督促关联第三方垫付工人工资、参与企业资产重组等措施,共为636名工人追缴欠薪529万元,7起群体性上访得以圆满解决。对在提起公诉前如约支付工人欠薪的4名企业主,由逮捕措施依法变更为附条件取保候审,相关企业得以尽快恢复生产,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保障涉案困难群体权益,向10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3万余元。积极开展资助“春蕾女童”活动,2012年以来发动全院干警对80名“春蕾女童”进行结对帮扶。创新推行“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化解纠纷公开听证会”等机制,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年共接待各类信访288件326人次,息诉罢访68人次,无一起越级去青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成功办理七年前的一起交通肇事顶包申诉案,该案系全省首例实体申诉抗诉案件,省市院领导对该案的办理给予了充分肯定。 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2015年以来,共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人,封存犯罪记录42人,开展心理干预62人次,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我院建成的“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积极与教体局、团市委合作,先后组织全市中小学生4000余人次到基地接受教育,依托基地为8名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嫌疑人提供管护帮教。该基地被评为首批“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拓展服务群众平台。依托建成的“两微一端”平台、《胶州检察》专刊和具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告申诉、视频接访、诉讼服务、法律咨询、律师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案件管理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办理和在线自助服务。全年共直接服务群众800余人次,接待律师查询、阅卷280余人次。依托5个派驻检察室,继续完善办理辖区内轻微刑事案件机制,全年办理案件275件298人,做法被写入省院2015年新修订的全省派驻检察室工作职责。在全省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中,我院5个派驻检察室全部评为一级。 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素质兴检。继续深化检察干警在职硕士工程,在2014年20名在职学习干警全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课考试的基础上,2015年又有5名干警通过全国法律申硕资格考试;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心理咨询培训,29名干警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全年共有8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专业培训;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和“精彩故事每周讲”活动,组织业务骨干走上讲台互教互学41期。全年先后有6人被评为青岛市级以上先进个人,36人在胶州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和评为先进个人。 狠抓作风正检。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专题教育活动,共梳理全院内外意见12条,制定整改措施94项,整改问题60项,修订完善制度15项。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禁令》,与每名干警签订《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廉洁承诺书》。加大对检风检纪的检务督察力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全年开展各类督察50余次,发布《检务督察通报》37期,指名道姓批评21人,通报具体问题15项,全院呈现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实施科技强检。依托数字化视讯综合平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务通”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建成多功能公开听证室和数字化侦查指挥中心,自侦案件办理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远程视频接访及提审系统投入使用。打造检务督察云平台,我院成为全省唯一检务督察信息化试点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知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对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参与源头治理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的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市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水平,为我市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继续率先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加大打击犯罪方面要有新作为。主动加强司法协作,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类犯罪、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企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适时启动快捷办理程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案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是在推进反腐倡廉方面要有新成效。拓宽接受群众举报渠道,加大对涉农、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严查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执法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不作为、乱作为、索贿、受贿等影响投资环境、阻碍胶州发展的犯罪。 三是在强化诉讼监督方面要有新进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派驻检察室接地气的作用,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强对基层“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派出法庭)的监督。加强与其它司法、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交流、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共同研究社会法治化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要有新提升。以信息化的深度应用,倒逼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以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落地应用为抓手,强化对检察干警司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确保干警办好案不出事。抓住司法改革有利时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综合运用大数据、云平台技术,在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同时,创新业务办案模式和组织管理模式,打造适应“互联网+”条件下的“智慧检察院”,提升服务大局和司法办案能力。 五是在广泛接受监督方面要有新举措。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反贪专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派驻检察室和调研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听取律师意见、案后回访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体系。 各位代表,2016年,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牢记崇高使命,强化法律监督,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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