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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茂腔秧歌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获评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日期:2018-06-05  来源:胶州政务网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全国共有99名个人和50个单位入选名单,胶州市茂腔秧歌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成为山东省两家上榜单位之一。

  据悉,胶州市茂腔秧歌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始建于1950年,前身为青岛市茂腔剧团,现有演职人员106人。近年来,该中心创作了许多茂腔、胶州秧歌优秀作品,多次获国家级和省级大奖。胶州秧歌曾荣获省首届文博会优秀表演奖、2007年CCTV第四届全国舞蹈大赛优秀表演奖、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豪情鞭鼓俏秧歌》荣获2013年第十届艺术节群星奖。现代茂腔戏《秧歌乡的故事》成功申报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2016年度圆满结项并巡演多场;2017年在北京梅兰芳大剧院公演两场;2018年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剧目名录。

  茂腔流行于山东半岛地区,距今已有近500年历史,2006年被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茂腔以女声见长,唱腔哀婉悲切,长于抒情,具有质补率真的艺术魅力和浓郁的地方特色,尤其受广大妇女喜爱,被形象地称为“拴老婆橛子”。当地民谣:“茂腔一唱,饼子贴在锅沿上,锈花针扎在指头上。”其传统剧目,以“四大京”、“八大记”最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