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 服务到位
全市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在全市861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90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服务大局,共入村(社区)1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127人次,举办法制讲座87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53件,修订村规民约78份,起草协议150份,代理诉讼案件265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和经济社会发展。
成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切实履行协助责任,作为联系法律顾问与村(社区)居民的中心纽带,一方面,主动向居民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收集居民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另一方面,做好法律顾问的组织、对接工作,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场地、设备等必要条件,并配合法律顾问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QQ群创建工作,让村(社区)干部群众与法律顾问实现无障碍沟通。市财政每年拨款54万元经费,用于法律顾问的工作补贴,确保这项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我市15个律师事务所的90名律师承担着全市12个镇(办)、861个村居的法律顾问。我市立足实际采取以律师所为单位整体分包镇办,酌情确定包村人员,各所主任、老同志主动承担远村、大村、难村,形成了律所主任带头干、联村律师跟着干的良好局面。按照村(社区)法律顾问五项工作职责,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相结合。法律顾问在提供服务时,方法多,形式活,深受百姓欢迎。
实行律师所整体分包镇(办)捆绑式考核制度;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月例会制度;在日常考核中实行法律顾问、司法所和村日志台账三统一;严格落实半年和年终百分制考核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发挥司法局的总指导、总监管和司法所的第一指导、监管责任人及村(居)委会的协调、配合“三级管理平台”作用,形成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实行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时,必须到司法所报告并登记工作日志台账,由司法所人员协同进村服务,避免了法律顾问因村(社区)情况不清,引起的不必要麻烦;采取月随机抽查督导,季核对日志三账合一,半年考核通报,年终总评兑现,树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良好社会形象。